平顶山市纪检监察机关联合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,以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整治为抓手,紧盯项目建、管、用全流程,督促职能部门落实主管监管责任,以精准有力监督为高标准农田建设保驾护航。
平顶山市纪检监察机关联合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,以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整治为抓手,紧盯项目建、管、用全流程,督促职能部门落实主管监管责任,以精准有力监督为高标准农田建设保驾护航。
“督促的同时,我们深入一线开展检查,确保问题真发现真解决。”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负责人介绍,通过对舞钢市、宝丰县、鲁山县等地14个乡镇高标准农田实地检查,倒逼职能部门解决项目逾期未完工、相关配套设施建设不完善、人为因素造成机井不通水电等问题,进一步压实乡村两级管护责任。
“旱能灌”是高标准农田的必备条件。面对三月份以来全市高温少雨的情况,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督促市农业农村局组建6个指导组,对全市高标准农田机井运行情况进行指导检查,对问题机井做到“小修不过夜,大修不隔天”,现已整改机井1870眼,整改率95%,剩余问题机井在麦收后整改完毕。
为有效防控高标准农田建设中的廉政风险,鲁山县纪委监委聚焦“建管并重、长效运维”的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律,运用“协作区+属地+职能部门”联动机制,将项目后期管护纳入常态化监督范畴,严查问题机井背后的责任缺失、管理缺位问题,推动监督链条向建后管护延伸。截至目前,已处理该领域问题线索9件,处理处分97人。
“长桥镇东长桥村村委会副主任秦某某等7人,因未正确履行工作职责,对高标准农田机井管护不到位,受到相应党纪处分。”郏县纪委纪委监委结合日常监督和典型案例暴露出的问题,通过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、工作提示函等方式,督促职能部门、乡镇党委政府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,助推高标准农田“建管用”一体化。
既“治当下”,又“管长远”。结合暴露出来的问题和案件查办情况,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向驻在单位下发提醒函,督促市农业农村局修订完善《平顶山市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建后管护办法》,填补制度漏洞,持续加大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。(河南省纪委监委 || 责任编辑 方庆乔)